宜秀小孩 发表于 2013-11-7 05:11:46

“怪胎”经济适用房 请退出历史

这两天,有一个很热的新闻是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报道中用了四个字——“退场在即”。

  10月30日,中央政治局举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及住房保障相关问题时提出,“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建设廉租住房,加快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总书记并未提到“经济适用房”。

  这个中国保障住房历史上的”怪胎“或许造就应该被抛弃了。因为它从来也没有保障过穷人有房可住,却成了官员等群体的寻租场。

  以下我们来梳理经济适用房政策应该被抛弃的6个理由。

  1、穷人买不起经济适用房

  据媒体报道,在北京东四环大郊亭东南角一个名为“广华新成”的在建经济适用房项目,被曝定向销售给中央部委和中石化等央企,而其售价可能只在1万元/平方米左右。照此价格计算,按照北京去年平均工资,要买一个6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也要一个人15年不吃不喝。

  经济适用房的保障性能值得怀疑。

  2、有更大部分穷人没资格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只针对具有当地户口的居民。而众所周知,尤其如北京、上海户口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资源体,拥有住房的比例也更高。更广大的农民工群体、刚毕业的大学生等,他们需要低廉的房租,却无奈没有管道可以解决。

  经济适用房在制度涉及上就不公平。

  3、国际主流是廉租房

  保障房应该是保障有房可住,而不是拥有住房。国际主流都是廉租房。并通过租金补贴政策,完成对应人群的住房保障。在美国,有超过700万个中低收入家庭接受各种形式的房租补贴,居住在廉租房中。

  经济适用房想要出发点是让低收入人群买得起房。既想有保障性住房性质,又想有商品房性质。骨子里就是一个怪胎。

  4、经济适用房让房租上涨

  政府原本用于租金补贴和建设公租房、廉租房上的资源被用到了经济适用房上,这也导致房租不断上涨的原因。

  北京的房租在每年毕业季都会趁机大涨一次,过快过高的上涨让很多人连房子都租不起,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整个楼市政策上,国外的情况也是是楼市交给市场,租房价格严加限制,因为租房的更多是低收入群体,而买房的人则具备一定的财力。中国的情况恰好相反,对租房市场不加控制,对楼市不断调控。加拿大多伦多规定每年房租上涨不超过3%;今年5月1日生效的德国新租房法,规定三年内租金涨幅不超过15%。而北京一年可能就会超过这个涨幅。

  5、经济适用房平抑不了房价

  经适房另一个目的,据说是平抑房价。而按任志强的说法,根据土地性质、建房名目、建设单位的不同等因素,北京前前后后出现过的房屋权属名目至少十七八种。比如,“房改房”就有“97”、“93”之分,分别拥有97%和93%的产权,甚至“私房”也有三四种不同前缀的分类。

  这又有什么用呢?此前多种多样的住房品种既没有遏制房价持续走高,也没有改变普通人住房难的困境,与此同时,房租价格也在一路上扬。

  6、经济适用房劫贫济富

  福建龙岩经济适用房被某些公职人员“团购”;陕西山阳经适房申购者,9成为公职人员;深圳4千套豪华经适房供公职人员,价格低于市场6倍;90后上海女孩在郑州有11套经适房……经济适用房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腐败与济富现象众所周知。原本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房已经变身成了一些机关干部职工的“福利盛宴”。

  事实上,经济适用房小区出现大量闲置“豪宅”,老大爷大半夜排队都买不到经济适用房,小区里却停着奔驰、宝马的现象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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