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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有洁癖一天洗四次澡 丈夫忍无可忍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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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04:4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28岁的邹小丽(化名)特别爱干净,每天光澡就要洗4次,每次要花半个小时。“家里的沐浴露、洗发水、洗衣粉等清洁用品都是批发的,四五天就用完一桶。”丈夫刘刚(化名)称,妻子的洁癖给家人带来很大困扰,忍无可忍之下他到法院起诉离婚。法官的调解劝说下,刘刚最终放弃离婚的想法,小丽也同意在丈夫的陪同下去专业机构接受治疗。

妻子有洁癖丈夫很难忍

刘刚和邹小丽都是85后,2008年,在一次朋友聚会中,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恋爱时,刘刚发现邹小丽有点洁癖,但他想到女孩子都爱干净,也就没有太在意。

2009年,他们到蜀山区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婚后,两人矛盾逐渐增多,特别是生下儿子之后,小丽的洁癖越来越严重。刘刚这样描述妻子的洁癖:每天她都要洗四次澡,而且每次时间长达半个小时;吃饭前后都必须刷牙;客人用过的东西必须要反复消毒;给孩子换尿不湿也得喷酒精。因为嫌他“脏”,刘刚甚至被妻子赶出卧室,只能睡在客房。

刘刚说,一家人深受妻子洁癖之苦,家里的沐浴露、洗发水、洗衣粉等都是批发,四五天就用完一桶。刘刚劝妻子去看医生,但妻子认为自己没病而拒绝。忍无可忍之下,刘刚决定到法院起诉离婚。

丈夫起诉离婚却被驳回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案件被蜀山区法院受理。法官在调解中了解到,夫妻结婚5年,有一个儿子。两人婚前感情很好,之所以走到这一步就是因为小丽的洁癖。法官咨询专家了解到,小丽的洁癖属于一种心理疾病,通过治疗后是可以得到改善。同时,邹小丽也表示,自己很爱丈夫,不愿意离婚,愿意改正自己的习惯挽救婚姻。

法院审理后认为,邹小丽与丈夫是自由恋爱,感情基础好,双方长期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子,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双方虽因家庭锁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关系不和,但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因此不意双方离婚的请求。

案件审结后,法官还找到邹小丽和丈夫分别谈话。“小丽的‘洁癖’其实是一种心理疾病,你应该带她去看看心理医生,一定会好转的。”法官对刘刚说。

妻子同意接受心理治疗

法院作出判决后,邹小丽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愿意接受治疗。丈夫刘刚则为她联系了一家心理咨询中心,全力配合医生,目前小丽的情况正在逐渐变好。

“邹小丽的洁癖其实就是强迫症中一种,结婚以前很轻微症状,结婚生孩子后,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变换加重了她的责任,压力之下导致病情加重。”昨天,负责为她治疗的心理咨询师王铖对新安晚报记者说。

王铖告诉记者,邹小丽这种强迫症在临床上并不少见,特别是都市白领更容易“中招”。一般有洁癖的人,往往承担着或者自认为是承担着比较重要的工作,事业往往比较成功。“就我们中心来看,前来就诊的强迫症患者,大部分集中在18岁到35岁之间,女性比男性略多,文化程度基本都在本科学历上,致病原因多数是长期思想紧张、焦虑不安的心理因素。”据介绍,像邹小丽这样的情况,只要及时进行干预和心理治疗,是完全可以恢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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