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市民赵女士来电:1月8日晚,我和几位朋友在德庄火锅店用餐。结账时,向服务员索要发票,但服务员却说,如果不要发票,店方就可以赠送礼品。像店方这种以礼品代替发票的做法,有关部门应管一管。 赵女士告诉记者说,1月8日晚,她和几位朋友在安庆开发区苏果超市附近的德庄火锅店用餐。“结账时,服务员告诉我说,共消费了183元。我在结账的同时,让服务员给我开具发票。可服务员说‘您要是不要发票,我们就可以送您礼品’,随后服务员拿过来10包一条的纸手帕。当时我想要了发票也不能报销,还不如要礼品实惠,便拿了礼品。后来仔细想想,商家这种以礼品代替发票的做法明显违规,但是‘小恩小惠’往往也能打动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年关将至,市民外出用餐比较多,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管理。” 1月11日,恰逢周末,用餐时段,记者随机进行了相关采访。市民汪研说:“有时候我们要发票,收银员会说送礼品,或者免除零头,现在不少酒店都会用这种方式拒绝开发票。我们要报销的话还是会坚持要发票,如果不用来报销也就拿点实惠了。” 市民刘先生说:“一些中小型饭店一般喜欢用这种礼品换发票的方式。大型、正规的酒店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不能报销的话,对市民来说,一般会选择小礼品。” 年关将至,餐饮业红火的同时,“礼品代替发票、不要发票免零头”的现象也明显增多。在集贤南路的一些饭店里,记者看到,每当顾客要结账时,收银员直接把钱收好,放在现金柜里,然后找零钱,只字不提开发票的事。当顾客索要发票时,有的收银员会给,有的则会给些小礼品或者说打个折扣。如果顾客不问,他们基本不会提给开发票的事儿。 对于一些商家“礼品代替发票、不要发票免零头”的做法,记者联系了市地税局征管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送礼品、打折扣、免零头是商家的促销行为,这和开具发票是两码事情。餐馆作为服务业必须缴纳营业税,也必须给消费者提供正规的发票,任何酒店或商户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开具发票。商家这种‘不开具发票给优惠’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消费者索要发票,也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