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昨天,由中山大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中山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承办的《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3年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发布。《报告》中称,中国劳动力加班较多,普遍存在工作时间较长现象。
从加班及加班的时间、工资来看,有超过三分之一(38.42%)的雇员在被调查时点的上个月加过班;但是,加班雇员中只有不到一半(45.57%)领取了加班工资,加班时间弥补请假时间、领取加班工资且弥补请假时间的比例非常低(分别为5.44%、2.03%),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接近一半(45.44%)的加班雇员无任何补偿。
此次调查发现,在过去两年里他们都或多或少地遇到过劳动报酬不合理、拖欠工资、作业环境恶劣、超时加班、工伤等问题(分别占25.14%、10.82%、16.88%、27.05%、6.45%),相比而言,遇到了超时加班和劳动报酬不合理问题的雇员比例较高,遇到工伤问题的雇员较少。
在劳动观念方面,《报告》指出:中国劳动力对目前工作的整体评价较高,但在收入、工作环境等方面评价较低;谋生仍然是劳动者第一位的工作价值。
科普一下: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一)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各位小伙伴们,你们加班时公司会给你们发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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