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注:安庆一少年入室盗窃被抓现行 疯狂作案16起
一少年采取撬商铺玻璃门把手入室的方式,或趁人不备,先后十六次实施盗窃,最终在今年1月份被巡警逮个正着。12月6日,迎江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被告人印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老虎钳、手电筒各一只,予以没收;并对被告人印某某盗窃的赃款、赃物,继续予以追缴。 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28日,被告人印某某采取撬商铺玻璃门把手入室的方式,或趁人不备,先后十六次在市开发区湖心北路一婚典店、盛塘湾路一服装店、天柱山路一大药房等多家商店实施盗窃,共窃得现金2920余元以及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另2013年1月间,被告人印某某分别至天柱山路的一酒店、集贤南路的一服装店、市开发区山城公寓的一推拿馆、中兴大道的一烫染会所等地方,采用撬玻璃门把手的方式,入室实施盗窃,但均未窃得财物。 2013年1月28日晚,被告人印某某至市英德利花园旁的一专卖店,撬开玻璃门把手入室后,在实施盗窃时,被执行日常巡逻任务的菱北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民警发现并当场抓获,后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6日被公安机关变更为取保候审。因其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同年8月27日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逮捕(未归案),同年10月14日被告人印某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多次盗窃的事实。 迎江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有劣迹,酌情从重处罚。同时因未满十八周岁且有自首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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