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我市进一步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市发改委负责人在会上发布了《安庆市进一步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市政府出台的《若干政策》共分3部分72条。政府大幅度增加现代服务业的投入,设立了“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度资金规模为3000万元,县(市)、区财政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在本市注册并纳税的服务业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分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均属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扶持政策包括对现代物流业、科技信息服务业、中介服务业、旅游业、文化服务业、商贸服务业、餐饮业、电子商务、会展业、对外贸易等十二大类服务业的不同内容、形式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鼓励政策。另外,本次发布的《若干政策》规定了政策受理事项、财政兑现资金的分担比例,政策时效为1年,以后经政策绩效评估后,修订施行。比照2012年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初步估算,奖补资金共计约7000万元,其中市本级不超过3000万元。 吸引人才落户安庆 引导资本增加投入 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解读 12月2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安庆市进一步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共分3部分,72条。政策的重点是什么?能解决我市当前存在的哪些问题?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发改委负责人,对政策进行解读。 重点突出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三产兴市战略、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若干政策》中确定的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市服务业发展的主攻方向,此次《若干政策》引导重点主要包括:一、生产性服务业:现代物流、科技信息服务等;二、生活性服务业:文化、旅游、商贸服务业等;三、新兴服务业态和对服务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其他方面:电子商务、会展业、对外贸易等。 密切联系市情 《若干政策》的研究起草立足实际,突出解决目前我市服务业投入不足、竞争力不强、高端服务业人才缺乏、服务业集聚效应不高、服务业驰名商标、名牌不足等现实问题。 引导性强 《若干政策》中的很多内容,参考借鉴了合肥等省内发达城市出台的政策和经验,结合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要,通过《若干政策》奖励,吸引现代服务业企业以及高端服务业管理人才落户安庆,引导各类资本增加对服务业重点领域的投入,充分发挥服务业集聚区集聚效应,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政策公开透明 政策内容简明扼要,标准具体、清晰,申报程序简便,其中市直单位和个人统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等窗口申报,县(市)区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地服务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集中向市发改委申报。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审结,并在有关媒体上公示,全程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目前,《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将于近期颁布,全部政策兑现在2013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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