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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庆迎江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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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12: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2018安庆迎江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出炉!

2018年安庆市迎江区棚改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出炉!住宅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房票安置和集中安置三种补偿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票安置或集中安置。本次征收范围内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最高为7975元/㎡。

附:2018安庆市区棚户区改造计划公布!共35个棚改区域(点击进入)

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住宅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房票安置和集中安置三种补偿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票安置或集中安置。

1、货币补偿

对认定为合法的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房票安置

(1)实行房票安置的,其房票单价按该房屋评估单价(与货币补偿单价相同)计价。征收人向被征收人开具房票后,由被征收人自行向参与房票结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用于房屋征收安置。实行房票安置的被征收房屋同时享受以下补助及优惠政策:

①�0�1因多层房屋拆迁被安置到高层,按照确认的实际建筑面积给予无偿增加12%比例的面积。

②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按现行产权调换政策,每户可以增购不超过15平方米建筑面积,增购价格按照建筑安装成本价计算。该部分由被征收人按规定价格增购的面积,计入应安置面积,同时扣除由被征收人按建筑安装成本价购买增购的金额。

③被征收人房屋面积增购后仍不足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可以按照建筑安装成本价增补至50平方米建筑面积。该部分由被征收人按规定价格补齐的面积,计入应安置面积,同时扣除由被征收人按建筑安装成本价购买补齐的金额。

(2)住宅房屋搬迁,每户一次性发给2400元搬迁补助费,纳入房票安置金额。

(3)原房屋装修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费,按《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费用标准的通知》(宜政办发〔2013〕10号)执行,纳入房票安置金额。

(4)用于购房的金额,不得低于房票金额的85%。被征收人对被征收房屋全部选择房票安置,并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和搬迁,且用于购房资金达到或超过房票金额85%的,由征收人按实际使用房票金额的3%给予奖励(购买市政府鼓励发展区域的商品房,按实际使用房票金额的5%给予奖励)。

(5)房票自开出之日起,有效期9个月,超过9个月期限未选购房屋的,房票自动失效,该被征收人在市政府指定的安置点集中安置。

房票只能用于被征收人(限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购房,不得提现、转让、赠与,不允许购买经营性用房。

(四)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方式

对商业、办公、生产、仓储等非住宅房屋,根据被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证及合法有效证照确认其房屋用途和面积。被拆迁人可采取货币和产权调换两补偿安置种方式。

(五)“住改非 ”房屋认定及补偿标准

被征收人能提供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施行前利用沿街底层私有住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连续合法经营并能够提供纳税记录的,其房屋按住宅房屋给予补偿,其停产停业损失可以参照同区域类似的生产、经营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给予6个月补贴。房屋征收范围确定时闲置的非住宅,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费补偿费。

(六)临时安置过渡费发放

临时安置过渡费不计入房票金额,由征收人另行支付。临时安置过渡费按标准发放,房票安置计发18个月;货币安置计发4个月;集中安置多层的计发18个月、集中安置高层的计发36个月。

来源:新安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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