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作为交通事故受害方,虽有工伤保险,而且经鉴定是劳动能力障碍伤残八级,但事故发生一年后,仍然没有获得赔偿,这让宜秀区杨桥镇居民张明(化名)很无助。 2012年11月5日,在单位上班的张明像往常一样骑摩托车下班回家,行至宜秀区杨桥镇官兵村附近路段时,与夏某(化名)驾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明左手、左腿受伤严重。后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处理认定,交通事故加害人夏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这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11月13日,记者在采访中看到了张明在事故中受伤严重的左手,左手中指末节缺失。张明告诉记者,缺失的一截手指在车祸现场没有找到,因此也没有办法再缝合;因为粉碎性骨折,他的手背上还固定着一块钢板,至今没有取出来。如今,张明的左手无法握紧,使不上力气,腿脚弯曲困难,穿鞋穿袜都得家人帮助,也不能像以前一样灵活地走路,上下坡时常常绊脚。张明认为,自己是事故的受害者,左手和左腿没办法恢复到之前的状态,希望对方能够给予他一定的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和营养费等。 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张明要想获得赔偿,还有许多程序要走。由于夏某未投保任何保险,相关赔偿只能由其个人承担,而夏某根本无力赔偿张明的损失,并且还未替张明缴清医院里拖欠的医疗费用。无奈之下,张明只能寄希望于工伤赔付。然而,让张明没有想到的是,申请工伤赔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去年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单位就替张明填写了相关材料申报工伤,之后必须经过半年时间才能够前往医院进行工伤鉴定;因此直至今年8月份,张明才拿到了自己的工伤鉴定报告。 原以为拿到工伤鉴定报告,事情就会顺利很多,但这时张明却被告知,由于他发生的是交通事故,所以不论对方有没有钱赔偿,张明必须要先起诉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待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仍然执行不到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张明觉得,明明已经确定对方无力赔偿他的损失,为什么还要走诉讼程序,将别人告上法庭才能赔付工伤呢? 11月12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安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希望工伤赔付的话,必须要走法律诉讼的程序,受害者及其家属须出具《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发票、清单和法院的裁决书。工作人员表示,张明一定要将其应当获得的赔偿全部在法庭上提出来,即便是对方无力赔偿,否则走工伤程序也会无法赔偿。“如果法律程序走完了,到我们这里就比较快了,如果不是复杂案件,一般二十多天就可以赔偿到位。”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得知情况后张明说,现在唯一的办法只能是一步步走下去,目前他已经请了律师,“先走完法律程序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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