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提升大气环境质量,近日,我市2016年度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出台。安庆晚报记者了解到,今年全市黄标车淘汰的目标为:淘汰2001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汽油黄标车和2007年6月30日前登记注册的柴油黄标车4150辆,其中7月底前淘汰2006年7月31日前注册的黄标车2474辆。 据悉,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使机动车废气对大气污染降到最低程度,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过程中,审核机动车环保标志,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一律不予办理相关业务,对达到强制淘汰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转移登记;交通运输部门对到期应淘汰的黄标车不再签发《道路运输证》,并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环保检测机构一律不得核发环保合格标志,环保部门将加大环保检测站点的监督管理,对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另外,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加大和强化黄标车限行区域的管理,各县(市)也将于2016年5月1日前完成黄标车限行区域的划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2016年6月1日起,对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依法予以处罚,对已达淘汰期仍上路行驶的黄标车,一律扣留车辆,收回牌证并强制报废。 为了确保今年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顺利完成,公安、环保、交通等部门还将进行联合执法,通过现场查处、电子警察执法等方式,依法严肃查处违规驶入限行区域和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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