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15年12月30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我省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 严查的违规内容有:中小学校违规组织、要求学生集体补课或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省教育厅将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各市的活动开展情况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情况。 发现中小学校有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管理不力,有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一年内被发现并查实两起以上(含两起),或者被发现并查实但不及时按规定处理的中小学校,取消校长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或调离校长岗位;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一律退回违规所得,记入教师个人信用档案,作为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职务聘任、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严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原学校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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