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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太湖:粗心人误转账 错收者应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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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7 08: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安庆太湖:粗心人误转账 错收者应返还

由于别人不小心转错账户,当事人不归还怎么办?13日,安庆市太湖县法院弥陀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不当得利的纠纷案件,他们是怎么处理的呢?
  刘某根据国家政策应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因刘某一直随其侄子刘某云生活,故原告某乡镇财政所每年按政策将低保户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转入刘某云的账户。但自2013年9月,因姓名相似和原告工作人员的粗心,误将该补助金3000余元转入刘某云之兄即被告刘某远的账户,原告发现错误后,及时找被告交涉,要求其返还该补助金,但被告总是拖延搪塞,拒不返还,原告遂诉至法院。
  弥陀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及时到被告家中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告知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后被告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当场表示要主动返还。11月13日,被告已主动履行义务,原告遂撤回起诉,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 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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