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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外不准找医生麻烦”未免“感情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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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15: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意外不准找医生麻烦”未免“感情用事”

乔志峰

六旬老人手术前叮嘱家属:有任何意外不准找医生麻烦。62岁的成都老人解玉芳在关节置换手术之前,叫上了丈夫和子女,郑重地告诉他们,自己来到了医院是求安心医治,需要充分相信医生的技术和医德,“我在手术台、手术后出现任何意外,不管是残疾或者死亡,你们都不许找医生的麻烦!”(11月6日中国新闻网)

相信不少人都还记得今年5月份媒体报道的一件事情:湖南省汨罗市人民医院一名护士在手术室捡到一位老年男性病人的遗书,遗书中要求家人,如果手术意外导致死亡,医院最低赔偿30万元,否则遗体不移出医院大门。与这份“医闹遗书”相比,成都老人“有意外不准找医生麻烦”的嘱咐,就显得非常的通情达理。在医患关系并不那么尽如人意的今天,这份沉甸甸的信任,不仅令医生动容,也足以让其他很多人感动。

不过,我们在对老人的善良和豁达表达敬意的同时,还是不得不说,“有任何意外都不准找医生麻烦”,未免有点过于“感情用事”了。任何手术都有风险,出现意外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造成意外的原因分两种情况,一是医生严格按照手术流程和技术要求操作,不存在任何过错和责任;二是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存在疏漏之处,因人为因素导致意外发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医疗事故”。如果是前者,当然不应该找医生的麻烦,找了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如果是后者,不管从道理上还是法律上而言,医生都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患者承诺不追究责任,无疑属于主动让渡自身的权利,也未尝不可。可不知当事人想过没有,有的意外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或加重病情或残疾,甚至还有生命危险。万一出现这种情况,她承受得起吗?即使她本人承受得起,其家人承受得起吗?从某个角度来看,免除医生的一切责任,意味着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放弃,恐怕并非对家人负责任的态度。

确实,医患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一种服务,更是一种信托,有了对医生工作的理解和患者的支持,这种信任才会重新拾起。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中一方就必须无条件信任,甚至还要放弃权利。手术中出了意外,应当通过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等正常程序解决。我们反对“医闹”,也不支持无条件承诺“有任何意外都不准找医生麻烦”。法治社会里,相对于“感情用事”,依法办事才是客观理性的态度,也更有利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领域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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