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在线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681|回复: 0

安庆怀宁:酒后加油站闹事 警方依法行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8-25 16: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安庆怀宁:酒后加油站闹事 警方依法行拘

酒后切勿冲动行事,不然将后悔莫及。8月20日零点30分,安庆市怀宁县的一名男子酒后在加油站闹事,被怀宁警方现场控制。
(怀宁县金拱镇派出所民警黄若舟同期声)到达现场后,我发现这个汪某驾驶一辆摩托车为加油事与加油站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且满嘴胡话,身上酒气非常严重。
执勤民警对这名男子进行批评教育,没想到他怎么也昕不进去,甚至想趁机驾车逃离现场。
(怀宁县金拱镇派出所民警黄若舟同期声)我们考虑到他满身酒气,为了保证他的生命安全,就把他强行带到派出所,进行醒酒处理。
到了派出所以后,民警列该男子进行询问,男子对自己的身份只字不说。民警只好将男子暂时移交给了交警部门。
(怀宁县公安局交警高河中队队长柯春明同期声)我们将其进行检测,发现当事人汪某每100毫升酒精含量是189,属于醉酒驾驶。
之后,警方核实,男子姓汪,今年36岁,家住怀宁县高河镇新山居委会,在桐城市区工作。8月19日晚,他回老家参加升学宴喝了不少酒,想到第二天还要工作,他又连夜赶刚了桐城。途中加油,在加油站上演了一出闹剧。
(怀宁县金拱镇派出所民警黄若舟同期声)这个汪某就开始追逐加油站工作人员,并用手指她进行谩骂。
目前,交警部门已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警方将依法给予汪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来源: 安庆网络广播电视
安庆在线网社区,争做最受安庆人欢迎的交流平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位|合作热线|小黑屋|手机版|安庆在线网 ( 皖ICP备16017945号 公安备案编号:34081102000310

GMT+4, 2024-11-24 13:04 , Processed in 0.125000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 Style Desig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