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5年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 35周岁以下”为“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日9:00至9月5日16:00(9月3日至9月5日正常报名审核),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5年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天蓝色背景,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8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所有岗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经查实存在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所有报考人员报名后,9月6日16:00前可随时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6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8日20:00前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5年9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由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棋盘山路332号11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数量。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0日10:00—16:00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按规定比例核减招聘岗位数量的,该岗位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值各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详见《2015年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笔试成绩是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按4:6合成后折算为百分制。 2、笔试时间: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月20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时间:9月20日下午14:00-16: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9月13日至9月16日从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含加分)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5、加分说明: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5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棋盘山路332号11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安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总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市重点建设工程局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 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报考人员中: (1)属社会人员的,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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