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饭前一扒】打肿脸充胖子 借钱买房却又还不起
近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原被告双方对借款事实也并无争议,但之所以双方会对薄公堂,却是因为被告消费缺少理性,借款买房到期却无力偿还借款所致。 2015年5月份,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陈某返还之前借款本金并支付因逾期还款所产生的违约金。该公司诉称,在去年3月份,被告陈某与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20万元用于购买某小区内一套商品房,并分三期向原告分别偿还此项借款。签订合同后,公司遂将该笔借款交付给被告。但是,本应于第一期即2014年9月份就该归还的部分借款,被告拖欠至今。到庭参加庭审的被告陈某对于公司起诉的内容称,自己认可该借款事实,但现在自己经济困难一时难以还款。希望原告可以给予其一定时间来筹措该款项,对于相应的违约金和利息自己都予以认可。 经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因此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现在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的义务,并且经原告催要后仍未履行,已构成违约,故对原告所提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据此,迎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陈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通过这起案件,我们需要看到的是,消费需要理性谨慎,盲目消费、超前消费有时带给我们的不只是光鲜亮丽的外表,还有这无法承受的经济压力。 张岩 安庆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宣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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