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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一5岁男童被砍致死 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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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4 06: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宿松一5岁男童被砍致死 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8月11日上午10时许,宿松县复兴镇复兴社区花屋组发生一起凶杀案,一男子持刀将一5岁男童砍伤,该男童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安庆晚报记者了解到,遇害小孩王某今年5岁,其父亲原在复兴镇从事石灰浆经营业务,今年外出务工,其母亲留在家中陪读和带小孩。目前,王某的父亲已经获知消息,正在回家的路上。

  据复兴镇复兴社区花屋组居民反映,凶手王某明,现年44岁,与被杀小孩王某父亲是朋友关系。王某明今年曾有过3次自杀经历,均被人发现后救回。

  当日案发后,宿松县公安局立即启动重大警情响应机制,宿松县公安局相关领导率侦技人员赶到现场处置。目前,王某明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嫌犯作案前准备自杀

  ​8月11日上午10时许,宿松一5岁男童被砍致死。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明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宿松警方刑事拘留。据嫌犯交代,其是在前往自杀的路上,遇到死者,遂产生杀死男童,以报复男童父亲的念头。

  8月11日10时9分,宿松县公安局110接报警服务台接到该县复兴镇王某枝报警称,隔壁邻居家的小男孩被人杀害了。接警后,宿松县公安局迅速组织刑侦大队侦技人员迅速赶至现场。在群众的协助下,于两小时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明抓获归案。

  据犯罪嫌疑人王某明交代:其与死者王某宸父亲王某关系较好,去年4月份,其在南京某医院检查发现患有精神分裂症,王某得知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后,经常用言语刺激他。为此,他产生轻生和报复王某的念头,期间3次服药自杀未果。

  今年8月11日9时许,王某明欲看望其母亲后自杀,途经复兴镇孤山西路时,看到王某儿子王某宸(男,5岁)在许某梅家门口玩耍,顿起杀念,欲杀害王某宸以报复王某。于是,其骑摩托车返回家中,拿了一把切菜刀藏匿在裤袋内,然后步行至许某梅家门口,不顾许某梅的阻挠,持刀将王某宸砍倒在地,王某宸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王某明,男,现年44岁,宿松县复兴镇人。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明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宿松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审理之中。(来源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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