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在线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415|回复: 0

河南4名男子奔赴安庆枞阳盗珍贵文物领刑受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25 11: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河南4名男子奔赴安庆枞阳盗珍贵文物领刑受罚

日前,安庆市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犯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朱伟、赵川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孔平、赵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4年12月期间,被告人朱伟、赵川、孔平、赵海通过踩点,在枞阳县OU山镇境内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觅得目标。于同月30日晚22时许,伙同牛锋、周坤、牛民(均另案处理)共同预谋,乘坐由赵海驾驶的五菱牌面包车,携带钢管、手推车、钢丝绳等作案工具至该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赵海在车上负责望风,朱伟等人进入墓区准备搬运古墓神道上的石雕麒麟。因石雕太重,朱伟等人由墓区返回车上欲拿工具撬盗该石雕时,被当地村民发现并及时报警,朱伟等人遂四处逃窜。枞阳县公安局民警接警后,拦截了已逃离现场的面包车,并将朱伟等人抓获归案。经安徽省文物鉴定站鉴定,该古墓是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石雕是该古墓石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古代葬制、葬俗的珍贵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伟、赵川、孔平、赵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珍贵文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朱伟等被告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其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赵川因曾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具有前科劣迹,应酌情从重处罚;各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四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安庆在线网
安庆在线网社区,争做最受安庆人欢迎的交流平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位|合作热线|小黑屋|手机版|安庆在线网 ( 皖ICP备16017945号 公安备案编号:34081102000310

GMT+4, 2024-11-24 18:57 , Processed in 0.125000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 Style Desig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