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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汇峰广场停车,停车未超时,为啥被扣1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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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08: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停车未超时,为啥被扣10元钱?
日前,市民王先生向安庆晚报反映称,前一天晚上,他开着自己的私家车离开汇峰广场停车场时,由于停车卡一时没找到,被停车场要求缴纳50元钱的押金,当时对方承诺,一旦其将停车卡退回,将全额退回押金。可是第二天,当王先生拿着停车卡要求退回押金时,对方却要扣除其10元钱。这让其很是不解。

  投诉人:停车未超时,却被收取10元钱

  王先生告诉记者说:“昨天晚上,我和朋友去汇峰广场内就餐,于是便将汽车停到了地下停车场内。一个小时后,我准备驾车离开。在停车场出口刷卡时,却一时找不到停车卡。”王先生说,“当时后面有很多车子都在鸣笛催促,因为我无法刷卡,所以停车场内拥堵得很厉害。于是,停车场内一名工作人员就告诉我,让我先缴纳50元钱的停车卡押金离开,等卡找到了再回来全额退还。”考虑到不能阻碍到其他车主,王先生缴纳了50元钱的押金后驾车离开了。

  “可能是停车场的光线太差,回家后,我就在车里找到了停车卡。”次日上午9时左右,王先生带着停车卡来到汇峰广场停车场内,要求退回50元钱押金。不料对方却以停车卡记时超过6小时为由要扣除王先生10元钱的停车费,这让王先生不能接受。王先生说:“停车场规定停车超过6小时要收取10元钱,可是我的车子明明只停了1个小时就离开了。虽然当时没有找到停车卡,无法刷卡,但是停车场内的记录和监控都能证明这一点。我认为,我的车子没有停到6个小时,所以这个钱我不应该交。”

  停车场:顾客未及时找到卡,造成时间延误

  随后,记者陪同王先生一同来到了汇峰广场停车场。对于王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工作人员也予以了证实。“根据监控显示,当天晚上,他的车子确实只停了一个多小时,并没有到达6小时的收费标准。”工作人员说,“但是由于我们的收费系统都是以刷卡的时间来计算的,所以根据其还卡的时间,我们要收取其10元钱的停车费,这是系统设置的,我们也没办法。谁叫他当时没有找到卡?”

  对于对方的这一解释,王先生并不满意。在双方为此事发生争执时,对方工作人员始终认为,这件事错误在王先生没有及时找到停车卡,并称:“多大点事,不就是10元钱吗?交了就是。”

  但王先生却认为,由于车内光线问题,驾驶员一时找不到卡的情况确实存在,对方的这一做法显然不妥。随后,记者找到了该停车场的一名负责经理,在对此事进行再三协调之下,停车场方才退回给王先生10元钱。

  律师:没有享受服务无需支付多余费用

  对此,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的方超律师认为:“王先生和停车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合同关系,王先生将车停入停车场,合同即已经成立生效。当王先生离开时,合同事实上已经结束了。剩余的时间王先生实际上没有享受到看管车辆的服务,是不需要支付多余的费用的。而且停车卡本身只是停车时间的计算工具,监控显示王先生已离开,那么其停车的时间不能按停车卡的显示时间计算。如果王先生的车一直没有离开停车场,其即使在其他地方找到停车卡,该笔费用也要由王先生承担。”(来源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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