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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换个“马甲”上高速 民警识破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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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 14: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安庆:换个“马甲”上高速 民警识破再处罚

5月22日晚,安庆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的民警,在沪渝高速车轴寺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滁州市牌照的货车,存在超载行为。在检查中,民警还发现,这辆货车在前不久因为强行冲卡,被列入了安徽省高速的黑名单。
当天晚上7点51分,这辆牌照为皖M6A459的货车从车轴寺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时,民警发现这辆货车存在超载现象。
(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江中峰同期声)因超载30%以上,不足100%被我们执勤民警当场查处,查处过程中,民警发现该驾驶员出示的《行驶证》上显示的号牌为皖M6A931。
货车《行驶证》所登记的号牌与货车悬挂的号牌明显不符,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见事情败露,货车驾驶员代某立即从车厢里,拿出了另一块车辆号牌,并告知了民警事情的原由。
(同期声)这是我朋友的车,不是搞了个黑名单嘛,上不了高速了,我朋友说借一个牌照给你。
(民警同期声)这个正常机动车的号牌不能乱放。
(同期声)我知道,就是上不了高速了,我朋友讲借一个牌照给你,可懂?
什么是高速公路黑名单呢?民警介绍,为了维护公路秩序,对于一些危害或干扰他人正常行车,或有逃费、冲卡等行为的车辆,在未进行接受处理前,高速公路是拒绝这些车辆进入高速的。民警调查发现,这辆车曾在今年的4月9日在安徽省天长收费站有冲卡行为。
(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据驾驶员江中峰同期声)交代自己的车于今年4月9号在安徽省的天长收费站有冲卡行为,被纳入了黑名单,因而该车不能再次在安徽省的高速公路上行驶,所以为了再次能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驾驶员便动起了歪主意,找来朋友借来了号牌。
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该车的“超载”和“套牌”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共计罚款4500元,记18分的处理。

来源: 安庆网络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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