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在线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505|回复: 0

[其他] 摩托车驾驶人安全出行指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15 06: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无证无牌是违法,扣车拘留受重罚

驾驶摩托车应当依法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且随身携带驾驶证,悬挂机动车号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无证驾驶,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车辆出行要体检,带“病”上路很危险

出行前要仔细检查车辆的操纵装置、刹车装置、照明信号装置是否可靠有效;油、电路及接口有无渗漏现象;检查前后轮胎有无损伤,气压是否合适;检查喇叭、车速表、前照灯、转向灯、制动灯能否正常工作;检查随车工具及警告标志牌是否齐全,并携带火花塞、冷补胶、保险丝和灯泡等易损配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摩托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应按照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上道路的摩托车未携带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依法扣留机动车,并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投保车辆交强险,出了事故有人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保险。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四、行车路线早打算,一路平安早到达

出行前驾驶人可通过上网查询等方式,提前了解途经路线的交通和天气信息,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尽量避开道路施工及交通拥堵路段。同时出行前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和充沛的体力,为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基础。另外,多数感冒药的副作用会导致全身乏力、疲劳、嗜睡等不良反应,在行车前应避免服用。



◎心中有路谱,行车不慌张!药物副作用,临行要提防。

五、谨慎驾乘保安全,头盔护具少伤残

摩托车机动灵活但稳定性较差,在发生事故时致残率、致死率极高,因此,摩托车驾乘人员要按规定穿戴适合的头盔和其他防护装备。头盔和手套可在事故中缓冲驾乘人员头部和手部受到的冲击,在寒冷天气中还有防寒防风的功能,雨天则可以避免湿滑引起的操作失误,此外还可以选择其他护具,包括护手、护腿、护背等。驾驶人最好着颜色明艳的衣物或反光衣,切忌将外衣反穿挡风御寒,以免影响正常操作,发生事故。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一次扣2分。


六、超员超载危害多,发生事故伤亡大

摩托车载人载物加剧了车辆的不稳定性,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法律规定摩托车要按照行驶证上的核定载人数载人,且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摩托车不得载人,不得运载超过规定高度的物品,不得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

七、驾驶姿势规范,骑行潇洒安全

正确的驾驶姿势是平稳灵活地操纵车辆的基础,是安全驾驶车辆和防止驾驶疲劳的前提。总体来说,驾驶人正确的驾驶姿势应该是身体自然放松,两眼平视远处,人与车形成一个整体。长时间驾驶时,正确的驾驶姿势能够减轻驾驶人的劳动强度,预防疲劳,避免操作失误。



八、酒后驾驶违法,酒后切莫开车

人在饮酒后因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增高,会出现中枢神经麻痹、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等状况,进而导致运动机能低下、操作动作迟缓等问题,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扣12分。

九、驾驶陋习不能有,一路平安喜团圆

驾驶人开车接打手机时,无法有效地控制车辆,安全隐患特别突出。接打手机时,人的精力不集中,反应迟缓,紧急情况下驾驶人难以作出准确的判断,更谈不上安全有效的处置。驾驶人应摈弃开车接打手机、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陋习,保护自身安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扣2分。

十、大型车辆要远离,保持车距避盲区

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尽可能避开大型车辆。大型车辆因高度和长度的关系,会在车辆周边产生一定的视觉盲区,一旦大型车辆突然变更车道或紧急刹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另外,大型车辆快速通行时,形成的气流会对周边较近的物体产生一定的吸力作用,如摩托车靠得太近,则易引发被卷入车底的交通事故。




◎尽量避免与大型车辆并行或跟车过近。大型车辆转弯半径大,切忌驾驶摩托车在大型车辆转弯的内侧半径内行驶,避免由于内轮差发生事故。

十一、超速抢道太危险,各行其道才安全

普通道路受通行条件的影响,尤其是春运期间车流量剧增,路况非常复杂。不少摩托车驾驶人因思乡心切,经常超速行驶,或在车流中来回穿插超车,极易因紧急刹车侧翻而酿成事故。法律规定,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和道路中心线的道路上,除要求靠右行驶外,还应遵守城市道路限速30公里/小时、公路限速40公里/小时的规定。



十二、特殊路段须谨慎,减速慢行防事故

(1)行经桥梁时,应注意横风的影响,要控制好车速,握紧转向把,并与周边车辆保持较大的横向间距。行经隧道时,应提前开启前照灯,并减速行驶,待眼睛适应光线的变化后再以正常速度行驶。
·


◎在进入隧道前,应注意观察隧道口处的限速标志,保持安全的行驶速度。

(2)行经城乡接合部时,要考虑各种危险因素,行车中注意观察路边的行人、非机动车、农用车、大型货车和路边的摊位等,要有耐心、少鸣喇叭,并控制好车速;遇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突然横穿道路时,要及时减速或停车避让。


 


(3)行经交叉路口时,不要抢黄灯驶入,以免与在交叉路口通行的其他车辆碰撞,尤其不能闯红灯。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更要谨慎驾驶,应做到: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在路口右转弯时让相对方向行驶的左转弯车辆先行。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一次扣6分。


(4)行经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禁止在道口内停车;行经有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应服从道口管理人员的指挥,在栏杆开始下降时,禁止强行闯杆,与火车抢行。

·





(5)行经弯多、弯急的山区道路时,要降低车速,缓慢转弯,避免占用对向车道,并提前鸣喇叭。下坡时应使用低挡辅助制动,以后刹车为主,前刹车为辅,随时控制车速,不要空挡滑行,不要长时间使用刹车,以免刹车片因过热而失灵。

·


(6)行经泥泞路段时,应选用适当挡位,保持足够的动力,稳住转向把,均匀一次性通过。通过长泥泞路段时,应中途停车熄火休息,以防止发动机温度过高。通过泥泞路段时,应停止加油,必要时下车推离泥泞路段,否则车辆会陷入泥潭,不断打滑。





十三、不良天气视线差,谨慎驾驶防侧滑

如遇雨、雪、雾天、大风或路面结冰时,应降低车速(雨、雪、沙尘天气时应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及后位灯,雾天时还应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谨慎驾驶。在湿滑路面上行车,刹车距离会增加80%以上,因此要保持更大的行车间距。如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则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行驶中遇雨、雪、雾天等,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十四、轻微事故速挪车,有人受伤快求救

如发生无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车辆可继续驾驶的轻微交通事故,应对现场进行拍照,标划停车位置,并尽快将车辆移动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协商解决,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发生有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的交通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在距停车地点来车方向50-100米处(高速公路上应为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尽快拨打报警和救援电话,在安全地带等待救援。



◎如车辆出现故障或遇意外情况需紧急停车时,应在安全地带停车,不得在行车道上直接停车。
安庆在线网社区,争做最受安庆人欢迎的交流平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位|合作热线|小黑屋|手机版|安庆在线网 ( 皖ICP备16017945号 公安备案编号:34081102000310

GMT+4, 2024-12-23 20:46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 Style Desig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