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冒充供电公司职工,深入山区留守老人家骗取信任后,在以零换整时用假币调包窃取老人的真币。2月4日,岳西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泽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李泽银系安徽省霍邱县双联村村民,2011年伙同河南省固始县周某等人用假币骗取他人钱财,被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3年2月28日刑满释放。出狱刚满一年,李泽银与周某又重操旧业,2014年5月7日,李泽银与周某骑摩托车至岳西县菖蒲镇溪沸村村民程某家,见家中只有年逾古稀的程某夫妻二人在家,便谎称是供电公司职工,来为程某安装电线。后以要去公司老板家喝酒包钱,但身上都是零钱,拿不出手为由,提出用零钱向程某兑换整钱。程某拿出50张百元人民币交给李泽银二人。二人又假装接电话,并编造别人已帮其包好红包,趁程某夫妇不注意,用事先准备的5000元假币调包换下程某的5000元真币,再将5000元假币还给程某。二人骑摩托车离开时,被邻居刘某撞见,刘某至程某家询问情况,发现程某被骗便报警。 岳西县公安局民警接警后,追逃李泽银与周某的行踪,在当地一摩托车修理铺发现正在修车的两人。二人在接受盘查时试图逃跑,李泽银被公安机关抓获,周某逃走。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二人还于去年3月23日,在潜山县槎水镇万全村留守老人吴某家,用同样手段以4000元假币换走吴某的4000元真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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