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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黑诊所”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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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06: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例】
  没有许可证,他们也敢给人做手术?
  前段时间,市卫生主管部门对城区某民营医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却擅自从事终止妊娠手术进行了严厉查处。查处的结果是,该院因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400元,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该院妇科医师胡某因违反了国家计生、卫生、药监三部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给予其罚款人民币20000元、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并在全市卫生系统对该院进行通报。
  没证也敢开展医疗行为?或许,这并不是个案。就在今年的3月5日下午,卫生主管部门接群众举报反映城区某宾馆一客房有人治疗皮肤病,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场所是一家名为派伊洁销售服务中心的单位,一名工作人员无执业医师资格,正在给一储性患者进行皮肤病治疗,经查该单位使用的特派灵系列消毒药是一种消字号的抑菌消毒产品,该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某社区卫生服务站,当班工作人员程某,未取得执业医师证却开具处方从事诊疗活动;望江县徐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口腔专业《执业医师证书》擅自开展口腔诊疗活动……
  【数据】
  从去年9月到今年6月,取缔无证行医64户
  记者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根据国家卫生部门的要求,从去年9月开始,新一轮的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及打击“黑诊所”专项行动在我市全面铺开。全市卫生监督部门对城市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庄、集贸市场、早市进行了“拉网式”摸底排查。
  全市共监督检查2140家医疗卫生机构(城区315家),共摸底排查非法行医86户,截至6月底,立案查处86户,取缔无证行医64户;对86户无证等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共罚款46.25万元,3起无证行医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接到群众举报投诉24起,立案处罚24起。另外,去年9月至10月份以及今年4月份,市卫生主管部门两次对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打击“黑诊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从查处的众多案件中不难看出,非法行医主要存在两个特点,一是医疗机构违法执业,包括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内独立执业的、村卫生室开展口腔专科诊疗活动等。二是无证行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在职乡村医生在家非法开展诊疗活动”。采访中,市卫生监督局医卫科科长张光年总结说。
  【分析】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成为无证行医案件高发区
  在主管部门如此高压态势下依旧屡禁不止?记者获悉,自2005年开始,国家就开始要求各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市一直以来也将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集贸市场、早市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等作为重中之重。
  “从目前来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取得了较大的成效,我市城区存在无证行医现象较少,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黑诊所”等无证行医却时有发生,这些“黑诊所”隐蔽性比较强、流动性大,不易被发现。”张光年表示。
  在一些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综合性医疗机构较少,并且离市区较远,到城区就医不方便。而一些“黑诊所”却能上门服务,随叫随到,程序简捷。另外,这些地区,外来流动人口众多,这部分人群乱投医的现象比较严重。一些“黑诊所”抓住部分患者的心理需求,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患者。
  【困境】
  从“不懂法律”到“知法犯法、行医诈骗”
  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随着打击非法行医的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难度也在不断加大。非法行医窝点日趋隐匿,无证非法行医点隐藏得更加隐蔽、偏僻,非法行医分子相互勾结,采取“医药分离”、“通风报信”的手段,联合起来对付卫生主管部门的检查。“如果说前两年非法行医者多数为‘不懂法律,盲目行医’,那么目前则更多的是‘知法犯法,行医诈骗’。这给我们主管部门的取缔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困难。”张光年介绍说。
  “黑诊所”因利益驱使,反调查的手段也在不断变化。有的场所不留诊断诊疗的资料,如病历、处方等。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一些“黑诊所”将药品和医疗器械放在别的地方,现场只摆些空药盒唱“空城计”,无有价值的物证,违法所得更是无法计算查实。即使没收了物品最多损失百十元。违法的场所往往是出租的房屋,行医场所也是其日常生活场所,查处时只要当事人关门躲藏起来就无法处理,执法人员一走他们又开始营业,和执法人员打起了游击战。
  “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是目前取缔非法行医遇到的一大问题。联合执法部门广、人员多,执法成本较高,大规模的取缔虽有力度,但容易暴露,相邻无证行医点有充分的逃逸和转移药品时间;非法行医点医药分离,即使被取缔,损失也不大;一旦罚款,非法行医者就逃之夭夭,处罚无法实施。”张光年说。
  在这些种种“困境”中,最让主管部门头痛的是,无证行医者能轻易获得所需药品。虽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指出,药品企业和经营单位不得向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批发药品。但是,从我市目前收缴的非法行医药品品种和数量来看,许多个体非法行医都储存有种类齐全、数量巨大的药品。
  【打击】
  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让非法行医者无处藏身
  “我市卫生监督部门将继续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个体诊所及“黑诊所”;对打击后“死灰复燃”以及受到反复举报的“黑诊所”,将一查到底,坚决取缔。并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将前期集中整治阶段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下大力气,坚决查处。”张光年表示。
  另一个工作重点就是针对农村地区,将严厉治理整顿乡村医生的非法行医行为,不断加强乡村卫生室依法执业的监督管理,对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以外从事诊疗活动的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进行严肃查处。
  另外,还将按照整顿与监管并举,打击非法行医与加强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各地要从源头把关,规范审批,清理整顿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
  主管部门还将积极探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的案件,经查实并行政处罚到位的,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对举报的案件及时查处,一查到底。同时加大曝光违法案件,查实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不法分子和不法行为。同时要加大法律法规、医学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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