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公安防暴队员招聘公告 为增强我县公安巡逻防暴工作能力,强化社会面管控,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结合望江县公安局防暴巡逻大队工作实际,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公安防暴巡逻队员(以下简称防暴队员)30名。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 组织领导 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望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防暴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防暴队员公开招聘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 招聘岗位 望江县公安局防暴巡逻大队防暴队员,负责协助民警开展巡逻防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等工作。 三、 招聘条件 1、年龄、性别条件:18周岁至28岁之间(1996年7月1日以前至1986年7月1日后出生),男性;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重听,双眼视力不低于4.8,身高170cm以上;能适应较强的体能训练及不定时工作制; 3、高中以上学历,纪律作风良好,热爱公安防暴工作; 4、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违纪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4日至8月6日17:00; 2、报名地点:望江县公安局.政工室(公安局六楼),联系电话:0556-7283643。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复员(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2张,领取《望江县公安局防暴巡逻大队防暴队员公开招聘申请表》,填写好后由户籍地派出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2014年8月6日17:00前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50分,重点为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知识为主)。 2、体能测试:40分,参照公安民警体能考核标准测试1000米,按测试成绩100分的得40分进行换算计分。 3、面试:1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各项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加分项目:8分。 中共党员加1分,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加的1分,持C1以上驾驶证加1分,具有司法执业资格的加2分,大专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加2分,曾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加2分,服役时为武警部队特警的加5分。以上各项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四)体检、政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加分项目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身体条件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合格的同志将进入政审的环节,政审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有关证明材料。体检、政审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出现招聘职位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加分项目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等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领导小组。 (六)录用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公安局汇报考核政审合格人员名单,经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同等成绩条件情况下优先录用退役士兵,同一类型报名条件又同等成绩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录用。 报名参加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的,在综合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加分项目等成绩和体检、政审的基础上经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员人选。 五、 工资待遇 拟录用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加班补贴、考核奖除外,试用期工资1300元),参加养老、工伤等保险。其他有关福利按望江县公安局聘用人员的标准发放。 六、 本实施方案由望江县公安局防暴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望江县公安局防暴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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