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更精准 兜底保障有“温度”
全面取消临时救助户籍地限制、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财政补助标准提高、“救急难”互助社实现村居全覆盖……2023年,安庆市持续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稳步提高救助保障标准,积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确保困难群众应享尽享、应救尽救。 救助政策更加完善。及时修订低保操作规程,细化刚性支出扣减、渐退期政策,适度放宽申请救助对象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等方面的限制,在全省率先提出“有利入保”原则,探索建立救助对象定期报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制度,为全体特困人员购买护理保险。全面取消临时救助户籍地限制,100%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给予及时救助。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全市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总人数达到2.07万人。 兜底保障更加有力。安庆市落实救助标准常态化增长机制,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60元和725元,增幅分别为7.8%、5.38%;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50元、740元,增幅分别为3.26%、2.78%。全面落实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会同相关单位完善特困人员水电气优惠减免政策。优化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市次均救助标准为2601元,较上年同期提高8.97%。 社会参与更加充分。安庆市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动态抽查、能力评估、心理疏导等服务,全市共整合资金约3000万元,采购服务项目54个,初步形成“物质+服务”的社会救助模式。积极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进一步推动两项救助在政策、对象、信息、资金等方面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各类慈善基金87家。设立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1555家,实现村居全覆盖。探索特困人员服务新路径,委托具有陪护人员、陪护能力的社会机构承接特困人员住院护理服务,建立“政府+医护机构”新模式。(来源:中安在线 记者 雷琳琳 通讯员 胡仁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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