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在线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634|回复: 0

桐城城管局主任身兼数职

[复制链接]

84

主题

160

帖子

906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906
发表于 2014-7-19 07: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吴先锋。男,1971年生。职务如下,桐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处主任,兼书记。桐城市城管局建筑渣土管理所所长,兼书记。桐城市环卫渣土执法大队大队长,兼教导员。桐城市城市管管行政执法局市容科科长。城管局一百多号人,此人何德何能竟然能身兼七职,在整个安徽省城管系统来说,估计是无人超过。
   吴先锋2010年任环卫处负责人,环卫处一年政府财政拔款五六百万,加上收取城区的环境卫生管理费,近两百万。如此多的经费,到了此人手中大肆挥霍。首先是超标配车,一个股级干部,竟然配备专车最新款帕萨特 落地价近三十万,牌照是皖HG9702。不光自己配了一辆,也给一把手手局长徐某配了同款车子,牌照是皖HG9701.意思局长是一号车,他吴某人就是城管局二号人物。试问下,中央明令禁止超标配专车,他一个小小的股级干部置中央明令与不顾,照样配豪车。目空一切,嚣张跋扈。不光配车,在单位院内,还花近万元请施工队建造了一个电子移门专用车车库。上下班时只要一按按妞,电子车库自动开启。
      吴先锋是2009年工商系统改革分流到城管局的人员,由于其老爸是原桐城市政协副主席吴连顺的关系,分流到城管局后 一路高升,其担任环卫处负责人也是因为其老爸的能量。因为环卫处是副科级单位,一般来说由公务员身份的副科级领导同志来担任,此人是聘干身份事业编制,竟然能担任环卫处负责人真是令人
匪夷所思。今年六月份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副科级干部,为环卫处主任。
环卫工作一向市领导都比较重视,对与环卫工人,市领导也比较关心,可此人利用环卫工人向政府要钱,政府拔来的钱,他不仅不关怀照顾体蔚环卫工人,还任意苛扣环卫工人工资。苛刻单位职工,连前任主任每年夏天高温放发的工人的防暑降温费都扣除,市领导正月新年蔚问的钱也全部扣掉。职工的工会费都敢全部扣下不发。而他本人自己大肆吃喝,一个环卫处,一年招款用费竟达几十万以上,真是太可怕。还四处借考察为名,到处旅游。此人善与钻营领导,用环卫处的钱不光给一把手局长配了豪车,还给城管局的公共警察管理大队也配了一部相同的车,车号,9635。还给局机关大队配了两部公务用车。光配车这一项就花去近一百万元。用环处卫的钱到处做人情。他打压下属,要求全体职工,天天打卡上班,自己却睡到几点就几点,随意开溜。公车私用,单位的公车成了他的私家车,天天开车上下班接送孩子上学。真是马列主义对别人,自由主义对自己。此人巴结领导到了无耻的地步。2010年城管局职工黄东海与局长徐某因为有点小事发生了口角。吴先锋当时就在局长身边,见局长恼怒,一个扑身过去,就将黄东海打倒在地。可怜黄东海五十多岁的人,哪里是部队出身学过散打牛高马大的吴先锋的对手。几下就被揍得鼻流鲜血,满地找牙。黄东海也是工商分流过来的人员,与吴先锋有近二十年的同事之情,吴先锋为了在局长大人面前得宠,竟然不顾多年同事之情下得去手,品质卑劣到如此地步。城管局单位职工提到此事都摇头。博得局长信任后,吴先锋就被任命为建筑渣土管理所所长兼书记。
    吴先锋在担任环卫处负责人时,专横跋扈,自高自大,目光一切,经常口出狂言,我上面有人,跟我斗没你好果子吃。上托下压中排挤。排挤走原环卫处副主任章某和撤掉原环卫处下面清运公司李某的职务。重新任命了一批听话的下属。其下属的物业公司经理周某就是其马仔,物业公司是企业公司性质。环卫处有什么不方便报销开支审核明面的的帐目。全部从物业公司帐户上面走。环卫渣土大队本来有大队长和教导员,吴先锋通过种种手断,通通排挤掉。终于一人身兼环卫渣土执法大队长和教导员。一手遮天。渣土管理所是独立运行的单位,此人兼所长和书记后。竟然把渣土所变成了环卫处的下属单位。渣土所的管理工作,竟然由环卫大队的人员负责。渣土管理所有自己的财务出纳和办公室。吴先锋竟然让环卫处的办公室副主任胡某负责渣土所的财务和办公室。人员工资和单位日常开支都由胡某负责,真是胆大妄为。这明显是违规操作。吴先锋此举是想全面操控渣土所,因为近几年市建筑市场很繁荣,许多渣土清运都是吴先锋自己暗箱操作,全面挤压架空渣土所职工就是想不让渣土所职工知道太多的内幕。把好好的一个渣土所搞得鸡飞狗跳,职工怨志载道。
               
安庆在线网社区,争做最受安庆人欢迎的交流平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位|合作热线|小黑屋|手机版|安庆在线网 ( 皖ICP备16017945号 公安备案编号:34081102000310

GMT+4, 2024-12-23 14:02 , Processed in 0.125000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 Style Desig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