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安庆:一块石头闹得邻居上法庭
[size=13.63636302947998px]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两邻居为了争口气一旦闹起来,也不是小事。宜秀区法院刚审理的一起案件就是两邻居之间拽打而成的。幸好法官处理有方,才使双方和平相处。 [size=13.63636302947998px] 许某、张某是邻居,因日常琐事积怨日深。2013年4月11日晚7时左右,张某看见自家门前一块石头被搬到了许某家的田埂上,便骂了几句,然后将石头搬回原处。在家吃饭的许某听到后便前去与张某理论,随后许某的丈夫也来到现场,在理论过程中张某将许某丈夫推倒在旁边的沟里,许某便与张某扭打起来。张某之子、许某之子等人先后来到现场。在双方纠拽过程中,许某脚部受伤(右外踝骨折)。许某诉至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要求张某及其子赔偿各项损失合计65622.8元。 [size=13.63636302947998px] 被告张某认为自己虽与许某有拽打行为,但不至于造成许某右外踝骨折。张某之子则认为自己是在劝架,并没有参与打斗,不应承担责任。 [size=13.63636302947998px] 在原告向法院起诉前,原、被告双方在当地村民委员会、派出所多次主持下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也多次到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双方矛盾有激化的趋势。 [size=13.63636302947998px] 在直接做当事人的工作难有进展的情况下,法院通过委托代理人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12月17日,该案在法院的主持下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及其子赔偿许某各项损失4万元整。虽然原、被告之间仍有隔阂,但通过承办人的了解,原、被告在同意调解方案后没有再发生过激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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