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一男子以工程招标借款的名义,骗取了他人钱款30万元后潜逃。在桐城、深圳两地警方的合作下,涉嫌诈骗的姚某落入法网。 “工程招标”,他向朋友借钱 今年10月25日,桐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办公室来了一位哭丧着脸的男子,经民警询问得知,该男子系桐城市新渡人陈明。2012年12月份,陈某的朋友姚某以桐城某酒店工程招标需要保证金为名义,向陈明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10日后还钱,然而还款日之后姚某不仅没有还钱,反而避而不见。 陈明碍于朋友面子没有立即催讨,然而10个月后姚某仍是无钱还债,甚至玩起了人间蒸发,无奈之下陈明只能向警方求助。民警分析,姚某如果真是因为参与工程招标向陈明借款,那么姚某借钱不还的行为便系经济纠纷;可如果参与工程招标系姚某编撰,那么姚某便有诈骗嫌疑。 为了给案件准确定性,民警对该酒店的工程招投标相关负责人进行走访,经查证,姚某从未参与酒店的工程招标。同时民警在对姚某借款的中间担保人胡某进行调查时发现,胡某也是被姚某的谎言欺骗,才出面担保的。通过多方证实,犯罪嫌疑人姚某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清楚,为了及时追回受害人的损失,打击经济犯罪,桐城警方立即将犯罪嫌疑人姚某上网追逃。 四处诈骗,这边借钱还给那边 11月11日,犯罪嫌疑人姚某在深圳市龙岗区落网。到案后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姚某如实交代了相关联的两起诈骗案件事实。 经查证,2012年11月,犯罪嫌疑人姚某找到中间人胡某,谎称参与桐城某大酒店的工程招标,需要资金周转,想让胡某帮忙借钱;为了增加可信度,姚某还谎称自己在桐城及周边地区都有工程。 2012年12月1日,犯罪嫌疑人姚某通过胡某找到受害人邵某,借得30万现金,并承诺10天后还款,姚某将借来的30万元全部用于归还前期债务。10天后,姚某因无钱偿还邵某,又以同样理由骗取受害人陈明的信任,再次借款30万元。 就这样,犯罪嫌疑人姚某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将在陈明处借得的30万元,拿出了20万还给了邵某。在资金链条中断后,姚某因无力偿还债务出逃。 11月29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姚某已被桐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