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李某某被传销组织骗来后受拘禁殴打,在被拘禁十余天后,李某某不堪忍受,从六楼跳下摔成重伤。2013年11月26日,传销组织成员之一被告人余某某被安庆市迎江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这是该传销组第8名被判处刑罚的被告人。 2012年11月22日,“天津天狮”传销组织成员孙某某(已判决)以合伙开服装店为由将被害人李某某骗至安庆后,按照该组织主任刘某某(已判决)的安排,和彭某某(音同,在逃)一同将李某某从安庆汽车站接至安庆市迎江区湖心南路264号1栋1单元606室的传销窝点。途中,孙某某以查看李某某手机为由骗走其手机,防止其同外界联络。进入该传销窝点后,主任蔡某某(在逃)安排李某、昂某某、朱某某(三人均已判决)、余某勇(音同,在逃)给被害人李某某上课,向其强行灌输传销信息;被告人余某某与李某、昂某某、孙某某、朱某某、樊某某等人负责看管、限制李某某人身自由,防止其离开房间。期间,因李某某反抗,被告人余某某与谢某某(已判决)等人将其摔倒在地并对其脸部、腿部进行殴打。蔡某某离开后,樊某某任代理主任,并延续之前的安排。2012年11月26日,李某某被迫交出2800元购买一份“产品”,但仍被限制人身自由。 2012年12月1日8时许,被害人李某某将孙某某约至该传销窝点的六楼平台谈话,期间二人发生争执,李某某情绪激动翻出平台外。孙见状遂电话通知樊某某,樊随即和余某勇一同赶到平台,在劝说过程中李某某从六楼平台跳下(经安庆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其全身多处严重骨折影响神经系统,其损伤程度为重伤)。2013年9月12日,云南省曲靖珠源司法鉴定中心受李某某委托,对李的伤残作出鉴定意见:脊柱的损伤属九级伤残;骨盆的损伤属十级伤残;右下肢截瘫属四级伤残。案发后,樊某某、孙某某、昂某某等人家属分别赔偿被害人李某某医疗费共计175000元。 法院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某伙同他人非法拘禁他人并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余某某积极参与传销非法拘禁他人,对被害人非法拘禁多日,造成被害人身体多处伤残,且曾有劣迹,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余某某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具有殴打被害人的情节,依法从重处罚。其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庭审中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胡芳 迎法 记者 蒋六乔) 安庆传销组织坑人无数: 男子约见网友落入传销窝点 被迫借4万元上交后逃脱 江苏人王某受安庆一网友“寻找有缘人”邀请去安庆约会,没想到刚下车便被该网友骗入传销魔窟,在8名男子的威逼下,王某被迫向朋友借了4万元交给传销分子后逃脱。国庆节当天,安庆警方破获一起由传销分子组成的抢劫犯罪团伙。 9月27日,江苏人王某报警称,自己被网友“寻找有缘人”骗到安庆长江大桥附近的一间出租屋内,不仅受到四人毒打,还被抢走随身携带的钱物和被骗走四万元借款。经缜密侦查,一个以网络和传销为手段,进行抢劫的8人犯罪团伙终于浮出水面。 安庆女子涉嫌组织网络传销 涉案20余万元被刑事拘留 安庆市民王某通过“旅之友”网站,以“免费旅游”为幌子向社会招募会员,入会人员须交纳高额入门费,在大观区发展下线40余人,涉案价值达20万元。9月10日,记者从大观警方了解到,王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审理之中。 今年8月底,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由主办地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发起深圳“旅之友”商务有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工作,在涉案的北京、上海、黑龙江、安徽等20余省、市统一发起大规模集群战役。大观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调查中发现,今年58岁的嫌疑人、安庆女子王某利用深圳“旅之友”商务有限公司名义,以“免费旅游”为幌子向社会招募会员。 宁夏小伙身陷安庆传销组织后病亡 同伙怕暴露不敢报警 宁夏人小樊于2011年底加入传销组织,2012年元月,在安庆的小樊突然同家人失去联系。当年8月,其父樊有才向安庆警方报案,安庆宜秀警方经过七个多月的调查,发现小樊因病身亡后,同伙为避免暴露非法经营,竟将其偷偷掩埋在安庆长江大桥引桥下一隐秘处。 19岁湖北女孩怀孕在身 陷安庆传销组织被拘禁 19岁湖北女孩李某怀孕在身,本应在家享受女性生命中最好的孕育时光,然而小李却听信同学谗言,只身来到安庆,不想等待她的是同学无情的背叛和暗无天日的拘禁。8日,安庆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抓获多名传销人员,同时也救下了这名身怀六甲的孕妇。 6月8日凌晨1时许,安庆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接110指令,称在安庆市市立医院外科大楼三楼,有人打架。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在现场了解到系一名怀孕的女子李某,从湖北赶到安庆却不慎落入传销组织。李某谎称自己肚子疼要到医院就诊,传销组织就安排了5个人跟着李某到医院。李某在医院内向医生诉说后,医生立刻向110报了警。民警随即将5名传销人员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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