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结合安庆实际,市政府出台了《安庆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政策》),设立“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市财政支农资金范围,2013年度安排5000万元,按实际奖补金额兑付,下年度起试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根据2012年我市农业发展情况及2013年实际,初步估算政策需兑现奖补资金总计1.2亿元左右,其中市本级约5000万元、县(市)区约7000万元。目前,《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正在修订完善中,即将公布出台。 《政策》提出,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对固定资产投资以及重大农业投资项目给予奖补,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骨干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品牌宣传、“三品”认证、农业标准化、美好乡村产业发展、“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等八类项目给予奖励。 同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明确安排专项资金,奖励和支持耕地规模经营业主、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合作社以及开展内部信用合作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业特色板块建设,奖励支持粮油版块、茶叶版块、水产版块、畜禽版块等4大农业特色板块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产业,奖励支持农产品进超市、电子商务、物联网建设,鼓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产品进超市,鼓励在淘宝网等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农产品。支持农业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对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建设、动物防疫的投入。支持宜城版块市辖区农业发展,奖励支持市辖区蔬菜产业中的设施栽培基地、城郊露地蔬菜、伏缺菜基地、水生蔬菜基地,花卉产业中的苗木花卉基地以及休闲观光农业中的休闲农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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