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政治纪律维护有力,对10个县(市、区)和81个市直单位履行“两个责任”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开展检查考核,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8起,党政纪处分25人。督促44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就约谈函询问题作出说明。督办阻挠棚改拆迁问题37件,其中查处宜秀区有关企业提供虚假材料办理房产证问题,撤销6.72万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登记,避免经济损失8600万元。 “四风”整治持续深化。市、县两级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74批次,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0起,处理违规人员30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63人,其中县级干部7人;市纪委对“四风”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21起。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土地征收、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资金等领域“微腐”问题222件,党政纪处分286人,组织处理9人,对“微腐”整治工作滞后的3个县(市、区)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纪律审查全面发力。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269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511件,新立案2049件,其中县级干部2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14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市纪委配合省纪委对范先汉、李顺琪严重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直接查办夏吉侃、陆有志、汪革新等一批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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