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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高于1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限额影响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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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6 16: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正在联合多部门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通知》中涉及的一条内容被很多人注意到——“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住房公积金缴存不得超过12%是什么意思?对哪些人会产生影响呢?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的高于12%

前两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在4月15日举行的国新办吹风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相关规范及执行政策目前正在加快制定当中。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目前他们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一道,正在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是,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三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新政会有哪些影响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这个新政会有哪些影响呢?
举一个隔壁老王的例子,你就明白了。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规则是这样的:员工实际工资的一定比例,单位出一份,员工出同样金额的另一份。
以前,老王公司福利待遇挺好的,公司按照20%的比例给员工缴存公积金。老王的税前工资是5000元,每个月的公积金收入自己缴1000、单位缴1000元,不算个税、社保之类的扣款,到手薪水为4000元。工资+公积金为4000+1000+1000=6000元。
2016年5月1日开始,公积金缴存上限调整为12%,老王工资没有变化的前提下,单位和个人每月分别缴存600元。老王每月到手工资变为4400元,工资+公积金就为(5000-600)+(600+600)=5600元。
所以,简单来说,原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12%的单位,员工公积金存款会有所下降。但是,如果原本公积金即为12%,或者不到12%,比如8%,那么,就不会有任何影响。
有一些企业没有住房公积金……影响就更谈不上了。
那么,老王可能要问:为什么要调整呢?
这主要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这个规定是阶段性实施的,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如果老王所在企业生产经营实在困难,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不过,如果认定了企业会有美好未来,愿意跟企业一起共度难关,老王不要因为住房公积金的事情心理闹别扭。因为,根据住建部的规定,“等到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近年来进入密集调整期

住房公积金建立22年来,在帮助不少人圆了住房梦的同时,也陆续显现出一些问题,比如贷款难、提取难、使用难等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需要修改的呼声也越来越多。从2014年开始,住房城乡建设部陆续出台文件,对公积金相关规定进行了密集的规范和调整。
2014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这是住房公积金建立以来,首次为缴存职工异地贷款打开了大门。
2015年9月,为进一步落实这一政策,住建部再次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公积金缴存地和贷款地双方的职责,以及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办理流程。随后当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就联合发布文件,宣布自当年10月8日起,简化业务审批要件,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而针对许多缴存职工租房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2015年1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自此,租房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了。而在此之前,缴存人想要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则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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