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最近一段时间,一篇名为“父母去世后,房子肯定是独生子女的吗?你太天真了!”的文章刷爆朋友圈,各种咨询疑问接踵而来,似乎之前不是问题的问题,因为文中提及到小丽的故事,生活中大部分同龄人也会遇到的,而成了一个大问题,尤其是在房价波动较大的当下。那本文就从小丽的故事说起,梳理一下独生子女与父母房产继承的法律关系。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主任韦国律师评析:文中小丽是其父母的独生女儿,为自己小孩上学方便,而想将自己和小孩的户口迁到父母留给她的那套学区房,结果在房产局办理变更的时候,被告知她并非是这套房的唯一继承人。 这套房是其父母的婚内财产,父亲去世后,该套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分之一的份额归母亲所有,另外二分之一归父亲所有,作为其遗产进行分割,此为一; 其父亲并没有留下遗嘱,故需要根据法定继承对这二分之一房产进行分割。我国继承法,将公民的法定继承人按照顺位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父母、子女及配偶。故父亲去世后,小丽、小丽的母亲及小丽的奶奶尚在,这三位各自获得二分之一房产份额的三分之一,此为二; 小丽的奶奶在获得该房产的六分之一份额后去世,同样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继承到的份额按照继承法规定由她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奶奶的子女,小丽的叔叔姑姑们,按照子女人数均分。所以小丽又继承了该房产的一部分份额,此为三。 以上这层层法律继承关系,造成了小丽不能获得这套房子全部份额。 从现行法律的角度看,对于这种与小丽同龄的独生子女会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议: 第一,父母如果有意愿要将房产留给子女,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确立,如果发现子女有不孝的行为,可更改遗嘱; 第二,如果没有留下遗嘱,但其他法定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的,可出具放弃继承权说明书,以示放弃继承权; 第三,法律并没有规定父母的房子一定要留给独生子女,所以即便最后没有继承,或者没有全部继承,这也并不是一件有悖于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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