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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以高额返利为诱饵 以资本运作为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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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8 07: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安庆:以高额返利为诱饵 以资本运作为幌子

去年2月份以来,黎某等人从安徽省六安市来到安庆市城区,通过所谓“资本运作”为幌子,不断骗取、吸收35人加入传销组织。10月26日,这起大观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侦办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黎某等6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至三年,均为缓刑,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七万元。

  2014年以来,大观公安分局紧密结合辖区经济案件的发案特点,组织经侦大队会同辖区派出所民警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各大宾馆、旅社、出租房屋等进行登记排查,收集线索。2014年4月初,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获悉辖区近期多处出租屋聚集大量闲散人员从事传销活动。大观经侦大队民警及时开展摸排并进行布控,经过艰苦努力,该大队民警基本摸清了该传销组织在安庆市租住房屋的行踪。2014年5月6日,该大队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组人员对下线人员出租屋进行清查,一组人员赶到传销骨干头目落脚点实施抓捕。先后将湖南省株洲籍传销头目黎某等6人抓获,并将下线人员带至大队经过审查后教育遣返。

  经查:自2014年2月份以来,黎某等人从安徽省六安市来到安庆市区,通过所谓“资本运作”为幌子,不断骗取、吸收群众加入传销组织,并有意将传销和连锁销售混淆,通过“高额返利”为诱饵,设置“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等“五级三阶制”的领导体制和提成模式,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并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支付每份3300元人民币,骗取他人钱财。

  10月26日,这起传销活动案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黎某等6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至三年,均为缓刑,并处罚金七万元。

原标题:安庆:以高额返利为诱饵 以资本运作为幌子
骗35名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来源: 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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