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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怀宁:深夜上山打猎 触碰电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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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7 17:5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安庆怀宁:深夜上山打猎 触碰电网死亡

10月12号晚11点多,安庆市怀宁县洪铺镇金鸡村发生一起悲剧,一人在上山打猎过程中,不慎触碰到他人私设的捕猎电网,当场死亡。

案件发生后,怀宁警方火速赶到现场开展勘察,并将嫌疑人进行了控制。据犯罪嫌疑人谢某交代,事发当晚,他接通电网电源后,就在门口的山脚下等候野猪出没。夜里11点半附近,电网有了动静,就在此时,一个打猎的人过来找他的猎友。顿时,一种不祥之感涌上谢某心头。

(犯罪嫌疑人谢某同期声)我跟他一道上来了,我讲我拉了电网在山上,他讲那坏了,回头我就跟他一路上来了,上来以后,做了人工呼吸,人不照了。

警方调查发现,死者姓刘,今年44岁,怀宁黄墩镇人,现在杭州工作,是一家私企业主,也是一名捕猎爱好者。

(怀宁县公安局洪铺派出所所长徐学志同期声)他自己有打猎的癖好,这次从杭州专程赶回老家,找以前的老师,也是他的猎友,他们共同约定就是晚上到这个事发地的山头上去打猎。

没想到,在上山的途中,刘某不慎碰上了电网不幸死亡。据了解,这个打猎的电网是国庆假期,由池州市东至县的郑某、冯某两个人安装的,到案发已经捕杀了4头野猪,均已售出。

(怀宁县公安局洪铺派出所所长徐学志同期声)这个电网是由东至的两个人主动找到洪铺镇本地一个村民,他们在村民家附近的山上,架设了电网,用来捕杀野猪。

(怀宁县刑警大队大队长吴志伟同期声)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因为整个的案发现场,犯罪嫌疑人铺设的电网长达几公里。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郑某以及冯某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死者刘某的老师丁某也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怀宁县刑警大队大队长吴志伟同期声)我县非狩猎区,任何一种捕猎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一个要加大此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于涉及到的私设电网、私藏枪支,非法捕猎这种行为,将严厉进行打击。

来源: 安庆网络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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