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在线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612|回复: 0

安徽:妊娠14周妇女不得堕胎违者最高罚5000元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8万

积分

管理员

资深站长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86042

最佳新人活跃会员热心会员推广达人宣传达人灌水之王突出贡献

发表于 2015-5-18 05: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了《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按照意见稿规定,通俗点说,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不得堕胎。违反规定堕胎,将被处以最高5000元罚款。

另外,意见稿还规定,为他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堕胎,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6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孕妇来说,如果出于非医学需要去鉴定胎儿性别,也将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及行政处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位|合作热线|小黑屋|手机版|安庆在线网 ( 皖ICP备16017945号 公安备案编号:34081102000310

GMT+4, 2024-11-22 09:28 , Processed in 0.125000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 Style Desig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