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保险:交的多≠得的多
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由两部分构成: 1)当时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20%左右) 2)个人之前缴纳养老保险形成的个人账户资金 (这部分资金的利率大致与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相当) 虽然,这种模式下的养老保险可以起到减少贫富差距的作用,但对于个人来说,就没有必要交太多的养老保险,因为从根本上说,社保养老保险不是一种理财工具,而是一种基本保障。
2、医疗保险:不是所有的病都能获得保险
整容、减肥、增高、近视矫正、精神疾病,以上这些医疗费用,医保是不管的。 此外,如果不幸出了交通事故,或被歹徒伤害,这些都不在医保范围内,只有在公安机关证明确实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下,才能由医保暂时核销。 医保在异地使用上也有诸多限制。在国内非居住地突发疾病,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先就近住院,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院日期、医院名称等信息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病情稳定后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失业保险:大费周章不值得
领取失业金,必须先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 2)非自己主动辞职 然后就是一大堆手续要办:应在离职之日起60日内持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和照片到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注意是户口所在地,也就是说,如果你户口在甘肃,而人在上海上班,就要千里迢迢回老家办。 而按照目前的标准,大多数城市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多在几百元不等,基本不超过1000元,经济越落后的地区,能领的越少。 钱不多,能领的时间也不长:失业之前累计缴费1年至5年的,最多领12个月;5年至10年的,最多领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多领24个月。
4、工伤保险:48小时生死线
工伤保险有一个不人性的规定,那就是在工作岗位发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会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发病后超过48小时死亡的,就不会被认定为工伤。虽然法律界也在争论这个规定是否合理,但至今仍是一个死规定。
5、生育保险:必须有单位
生育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但是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很难享受到生育保险。因为生育险必须由单位统一缴费。至少要缴费满一年以上才可享用。生完小孩后还要继续缴费,不交的话后期计划生育方面的福利就不能享受了。
6、住房公积金:长期不用不划算
很多人都知道,每个月单位交的住房公积金越多越好,将来买房子、装修都可以用得到。但是对于不买房子,或者短期内不准备买房子的人来说,公积金就这么存在账户上,并不划算。 因为公积金中,当年缴纳的部分只能获得活期存款利率,而以往年度缴纳的资金,只能获得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利率。在通胀加剧的情况下,显然不如自己用来投资,甚至不如银行一年期的定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