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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于某网购鳄鱼当宠物 糊涂违法却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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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6: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安庆于某网购鳄鱼当宠物 糊涂违法却不知

今年8月,山东潍坊警方办理了一起涉嫌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嫌疑人于某被依法批捕。通过调查,山东警方发现,于某将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暹罗鳄”出售到了安庆市。
11月5日下午,依据山东警方协查通报,市公安局老峰镇派出所民警找到了购买鳄鱼的村民。
通过山东潍坊警方的协查通报,安庆市警方了解到,老峰派出所辖区内的一名潮姓村民于今年的7月1 0日,通过网络,向山东潍坊的于某购买了一条“暹罗鄂”,民警随即赶赴潮某家中,起获了这条长约20公分的幼仔鳄鱼。
(市公安局老蜂派出所民警杨谊城同期声)当事人姓潮,潮师傅,他当时和我们讲,是他的儿子一位大四的学生在网上购买的,就是父母老夫妻俩在家没事,买一条陪陪他父母的。
据了解,暹罗鳄又名泰国鳄,是生长在东南亚一带个性较为凶猛的鳄鱼品种之一,最大能生长到4米,寿命可长达七八十岁,也是我国的野生保护动物。
(市公安局老峰派出所民警杨谊城同期声)根据我们调查了解,鳄鱼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不允许买卖的。
据了解,当事人潮某的儿子,通过当地的快递公司将鳄鱼送回了老家,民警表示快递公司的做法明显违法了法律规定。
(市公安局老峰派出所民警杨谊城同期声)是(当地的)顺丰快递公司寄到,我们当地的,然后叫他父亲来取的。
(同期声)严格上来讲,快递公司应该对这个物品开包检查的是吧?
(市公安局老峰派出所民警杨谊城同期声)对、对,快递公司应该这样,像鳄鱼这样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不允许邮寄的。
目前,被起获的鳄鱼已移交给林业部门处理,案件的后续工作仍在进行中。

原标题:安庆:网购鳄鱼当宠物 糊涂违法却不知
本文来源: 安庆网络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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