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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设立3000万专项资金扶持现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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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08: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安庆设立3000万专项资金扶持现代服务业

9月5日,记者从市经信委了解到,为进一步发展和提升我市现代服务业,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安庆市2014年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今年度,市本级财政将设立3000万元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在本市注册并纳税的从事现代服务业的企业和组织。此次政策的扶持对象以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为主。

生产性服务业扶持政策

在生产性服务业中,商务、商贸服务业和电子商务享受到的扶持政策最多。

其中对2014年度获得国家、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的商务服务机构,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对2013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的商贸企业(限上批发),201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20%且税收增长15%的,一次性给予企业管理层20万元奖励;对2013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包括1亿元)、5亿元以下的商贸企业(限上批发),201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15%且税收增长10%的,一次性给予企业管理层30万元奖励;对2013年度营业收入在5亿元以上的商贸企业(限上批发),2014年度营业收入增幅在10%以上且税收增长5%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企业管理层40万元奖励。

对限上商贸企业在2014年度新建符合国家规范3000平方米以上并投入使用的配送中心,且在社区建立10家以上连锁便利直营店,给予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针对2014年度在我市设立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按其当年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的等额资金标准给予奖励。

生活性服务业扶持政策

针对生活性服务业的扶持,纳入了文化服务业、旅游业、养老及物业服务等。

其中对2014年新进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企业管理层10万元。对2014年度纳入统计范围、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数字出版、电子图书报刊、网络视频、网络游戏、数字音乐、移动多媒体等数字内容产业项目,给予项目设备实际投资额2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2014年度新晋升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市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晋升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市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2014年度获得许可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含2013年后新建、改扩建),经市民政部门认定,正常运营1年后且入住率达到60%以上的,按每张床位2000元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床位数300张以上,经市民政部门认定,正常运营1年后且入住率达到60%以上的,按每张床位5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其他行业的扶持政策

除了上述两个大的服务业板块外,本次政策还特别强调了对其他相关服务性行业的扶持。其中,尤其强调对“著名商标”及“老字号”企业的奖励。

对2014年度获得国家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2014年新获得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每件给予20万一次性奖励。

对2014年新获得安徽省政府质量奖、安庆市政府质量奖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获得安徽名牌、安徽省卓越绩效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对2014年度新获得中华老字号和安徽省老字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本文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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