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庆市公租房廉租房并轨 实行统一规划建设
安庆市申请公租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安庆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年度为22683元;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房充分考虑新就业人员大学生及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的申请条件更为宽泛 记者从市房地产局获悉,从今年起安庆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资金使用、统一受理申请、统一运营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用以解决其阶段性居住需求的保障性住房。今年安庆市计划新建公共租赁住房7384套,其中市区2344套;现已开工6594套,其中市区2088套。 根据规定,安庆市申请公租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安庆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年度为22683元;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此外,公共租赁住房充分考虑新就业人员大学生及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的申请条件更为宽泛。新就业人员大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本市户口;持有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起未满5年;有劳动就业合同或者人事部门证明,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本人或家庭成员在就业地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准入应符合以下条件:年满18岁;持有本市暂住证;在本市居住2年以上,有完备的劳动合同;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私有住房。 相关阅读: 安庆市太湖县千余套公租房廉租房配租到户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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