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构建诚信、惩戒失信”新闻发布会。市文明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银监局等单位分别发布了惩戒失信的相关举措。 此前,为推动诚信建设,市直20家单位共同签署了《安庆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备忘录》从建立失信惩戒“黑名单”、公布产品质量“红黑榜”、搭建征信共享“大平台”、开展诚信文化“大宣传”四个方面着手,明确了信用惩戒的对象、惩戒内容、惩戒范围以及实施方式等。签约单位将结合各自职能,联合出击,综合施措,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长效机制,构筑共防共治的信用体系,从而推动形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的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社会氛围和制度环境。 “黑名单”惩戒失信者 由市中级法院牵头,我市将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并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人员实施惩戒,惩戒范围主要有:一是禁止高消费行为,禁止乘坐飞机和列车软卧,禁止乘坐动车一等座以上座位;二是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不得担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四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禁止。 “红黑榜”晒产品优劣 市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牵头建立产品质量“红黑榜”对包括食品药品、农资、建材、时令商品、电子产品、日用消费品、印刷出版物,以及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其它产品和服务进行质量发布。 荣获市级及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知名商标产品、经市级以上监督抽检合格、群众反映良好的产品及所属企业列入“红榜”。市级以上监督抽查连续两次严重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伪造标识标牌、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及所属企业列入“黑榜”。 在奖惩措施上,红榜企业在品牌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将优先享受政府激励措施。黑榜企业将作为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对象,增加抽验频次,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约谈、预警或黄牌警告,并取消其2年内参加各种评比推荐活动的资格。 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表示,我市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大平台正在加紧建设中,争取内年投入运行。根据《合作备忘录》,各签约单位向社会公开的信用惩戒“黑名单”、产品质量“红黑榜”信息,将发布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集中向社会发布。 诚信建设"大宣传"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牵头推动诚信建设“大宣传”。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普及“诚信做人、诚信兴业”理念,结合各行各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消费者满意店铺”、“百城万店无假货”、“质量月宣传日”、“诚信纳税”等主题实践活动。选树和宣传诚信建设的道德典型,公示失信惩戒典型案例,积极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同时,我市将把诚信建设纳文明争创考核,评选表彰一批诚信经营示范店、文明诚信经营户,推出一批市场认可、群众信任的市级“诚信单位”,诚信示范企业、街区、门店,引导企业与商户制售良心产品、提供放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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