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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携带管制器具 民警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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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6: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安庆:携带管制器具 民警依法处理

8月19日上午9点多钟,安庆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在辖区龙山路例行检查时,在一辆轿车的后备箱里找到了两把砍刀,警方当即对驾驶员进行了控制,并转送到了辖区市公安局大南门派出所。
驾驶员姓方,本地人。方某承认这两把约30公分长的砍刀是他购买的。
(方某同期声)刀是在路上买的。
(同期声)为什么买刀呢?
(方某同期声)看着好看,买着好玩。
民警告诉记者,方某携带管制机械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警方不但要没收刀具,还会对方某予以处罚。
(市公安局大南门派出所治安警长华腾飞同期声)因为这两把砍刀属于管制器具,是不能随身携带的,我们下一步将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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