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群众改善性购房需求
安庆推动居民商品房“焕新”
在安庆,房子可以“卖旧买新”“以旧换新”“拆旧建新”了。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拆旧建新”工作方案(试行)》,明确支持群众改善性购房需求,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居民开展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拆旧建新”活动,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促进我市房地产一、二手住房联动,改善旧房居民的居住条件,解决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就业青年等新市民住房问题,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具体如何操作?记者对新出台的《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拆旧建新”工作方案(试行)》进行了梳理。 计划出售二手住房(旧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房)的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卖旧买新”。房地产经纪机构受居民委托免费代其出售旧房,帮居民在其合作开发项目认购并锁定房源。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购房客户三方签订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旧房售出则按正常流程购买新房;若旧房未售出则全额退还新房意向认购金,居民、机构、企业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居民也可以报名参加“以旧换新”,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报名登记的旧房坐落位置、产权状况,以及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旧房评估,然后买卖双方通过谈判合理确定旧房回购价,签订“以旧换新”和旧房买卖协议,由企业收购居民旧房,售房款用于在该企业所开发项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要注意的是,旧房要求位置交通方便,周边配套齐全。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具有独立不动产权证,无抵押、无担保、无纠纷、无违建、无质量安全隐患的成套房屋(不含自建房、小产权房)。旧房总价款不得高于新购买商品住房总价款的80%。可以换的新房范围涉及市城区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政府投资新建安置房小区的剩余可售房源。企业收购的旧房可上市交易,可用于政府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等供应。 第三种形式是“拆旧建新”。它面向的是未列入近期城市总体更新改造计划,确定不能纳入城市成片开发范围内,不会影响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业主明确自行改造意愿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D级危房。首先由社居委或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收集业主意愿,原则上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的全体业主参与,并经参与表决的全体业主同意,之后由业主向当地社居委、街道办事处申请,经过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业主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编制实施方案,报辖区批准。批准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申请项目优惠政策,组织建设并安置。 (来源:安庆新闻网 全媒体记者 江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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