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空气质量不断改善,我市今年开展“黄标车”整治工作,2014年7月1日起,市区部分区域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2017年底前全市实施“黄标车”禁行。 根据《安庆市“黄标车”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市今年将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并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至2014年底,要求全市淘汰“黄标车”6914辆,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黄标公务车737辆,2005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营运和企业非营运“黄标车”6177辆;至2015年底,淘汰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1381辆;至2017年底,淘汰其他类型的所有“黄标车”13586辆。 在“黄标车”整治工作中,市环保部门严把环保合格标志发放和机动车尾气检测关,未取得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核发环保合格标志;对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尾气检测机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路面检查力度,自今年7月1日起,对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和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罚;2015年1月1日起,对已达淘汰期仍上路行驶的“黄标车”,一律扣留机动车,收回牌证并强制报废。 ■相关链接 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的车辆。据相关资料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黄标车1300余万辆,约占汽车保有量的10%,排放的污染物占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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