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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款30万元后失踪多年温情感化其妻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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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8 04: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执行案件中在一名被执行人失踪多年的情况下,迎江区法院执行法官经过不懈努力和长期感化,终于使另一被执行人殷某向申请人牛某支付了欠款30万元。一桩长达5年的案件终于日前成功执结。
        2007年12月5日,焦某、殷某(双方系夫妻关系)向牛某借款31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条说明以住房担保,但双方未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焦某、殷某到期后未还款,牛某多次讨要无果。2009年7月,牛某将焦某、殷某告上法庭。经审理,迎江法院判决焦某、殷某在判决生效后共同给付牛某借款31万元。但焦某、殷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2009年11月,牛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焦某、殷某支付欠款31万元及相应利息。
        迎江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传唤被执行人焦某、殷某,要求其立即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经调查,执行法官发现焦某已经藏匿至外地,也未查询到其在银行有可供执行的存款。而另一被执行人殷某无固定职业,在我市某超市打工,经济能力也较为有限,面对巨大的欠款她态度消极。而双方约定的担保房产系被执行人维持居住的唯一住宅(面积仅40余平方),依照相关法规不能拍卖变现,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这种困境,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希望,针对殷某的抵触情绪,他们多次约谈殷某,告诫其该债务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偿还。如果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面对法律的威慑和法官的开导,殷某的对抗情绪有所松动,她开始分批分期偿还部分债务,但数额较少,离案件总标的还相差较远。经过调查,执行法官得知殷某的儿子法制观念较强,有正义感和是非观念,可以尝试让他消除殷某的消极思想,促进其早日还清欠款。执行法官通过多方努力,设法与殷某的儿子取得联系,就本案的利害关系和法律规定详细地告知殷某儿子,希望他能够说服殷某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避免殷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家人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在执行法官的积极督促和殷某儿子的劝导下,殷某终于深刻认识到不履行法定义务不仅损害个人信用,也会对家人的前途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表示将积极筹措,早日还清借款。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次调解,申请人牛某表示也愿意放弃部分利息,做出一定让步。今年5月5日,殷某通过向亲戚朋友借款等途径,筹集了30万元付给牛某。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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