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近一个月以来,气温较高,天气持续干旱无雨,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加上各地生产生活用火增多,各地林火频繁发生。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就做好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坐阵指挥。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指挥扑救,并严格按照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与乡(镇)、村(居)森林火灾处置办法的规定,及时调集森林消防队伍集中开展处置,坚持重兵投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控制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努力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各地要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对扑火机具和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修、维护、保养和储备。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食宿,整装待命,确保接到林火报警,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严格包保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对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实行严格的包保制度;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对村(居)严格实行包干责任制,督促村、组真正建立并落实防火巡查制度,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切实把县、乡、村三级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确保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未及时采取措施,不履行职责等其他行为,造成森林火灾发生或包保区域内多次出现卫星热点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坚决予以追究,实行通报批评、诫免谈话、责令改正、行政处分等。
五、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扑火人员安全。发生森林火灾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绝不能在森林防火工作上出问题,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特此通知。
安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4年元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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