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企业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待遇提高
核心提示:安庆市企业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待遇提高记者从安庆市社保局了解到,根据市政府《关于提高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从2014年1月起,安庆市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20元。目前安庆市企业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参照低保待遇执行,将于2014年1月起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安庆市分别于2004年和2006年开始启动企业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待遇发放工作,至今企业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待遇进行了六次调整、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待遇进行了五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待遇已有最初的每人每月185元提高到2014年的每人每月420元,提高了235元,增幅达127℅;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待遇由最初的每人每月205元提高到2014年的每人每月420元,提高了215元,增幅达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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