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38名“老赖”首上“失信黑名单”
10月30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 全市138名“老赖”首上“失信黑名单” 今后,“老赖”除了被挂在网上曝光,还将受到信用惩戒,无法办理银行贷款等。10月30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有关情况,并公布了全市法院确定的首批138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录入全国统一的“失信黑名单”库,公众可以上网查询。 六种情形纳入“黑名单” 据了解,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等六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并被列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被执行人一旦被列入名单库后,法院将按照定向通报制度,将失信信息数据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进行“点对点”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黑名单制度是最高审判机关强化司法执行的重大举措,对司法执行工作意义深远。这项制度又适应了诚信社会建设的需要,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社会必将产生重大影响。”市法院相关负责人称,这项制度涉及到公民、法人的切身利益,一旦被纳入黑名单,则面临信用惩戒的威胁,同时告诫公民、法人在与黑名单中的个人、法人开展商务活动时,应谨慎行事。 哪些人失信网上一查便知 一直以来,法院“打白条”,裁判文书“执行难”备受社会关注,“执行难”始终困扰着各级法院和法官。2013年1-9月全市法院共计新收执行案件6033件,结案4836件,结案率80%。去年以来,为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市、县两级法院对有能力履行而拒绝或逃避履行的“老赖”们毫不留情。共采取拘留措施227人,追究刑事责任16人,限制出境15人,媒体曝光83人,限制高消费12人。但依然难以从根本上改变“执行难”的困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我市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经上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并录入全国统一的“失信黑名单”库。公众可以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一栏,就可以查询到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录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据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定期向社会公布。但根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如果符合“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三种情形之一的,法院会及时将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原载11月7日《安庆广播电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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