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马上有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了
安庆市轨道交通及地方铁路网规划招标公告受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安庆市招投采购交易中心就安庆市轨道交通及地方铁路网规划(2013年至2030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国境内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安庆市轨道交通及地方铁路网规划
(二)项目地点
安徽省安庆市
(三)编制费用: 未中标的规划设计单位的方案,在通过专家评审后且满足设计任务书深度要求前提下,第二名、第三名分别支付6万元、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方案设计补偿费。
(四)招标类型: 公开招标。
(五)规划设计范围: 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范围为安庆市市域范围(包括怀宁、枞阳县城及潜山部分地区),重点为安庆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地方铁路网规划范围为安庆市域全境,注重做好与周边铁路网衔接。
(六)编制计划周期: 投标方案设计周期1个月,中标后深化设计周期为6个月。
(七)设计要求
1 、《轨道交通及地方铁路网规划》内容要符合《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的要求,主要内容应包括:1)城市与交通现状分析;2)交通需求分析;3)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必要性分析;4)城市轨道交通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5)线网合理规模与功能层次结构;6)线网布局方案比选与评价(含全网客流分析及方案评价指标体系);7)车辆基地规划;8)轨道交通线路及场站用地控制规划;9)建设时序建议等;10)地方铁路线网。
2 、安庆市市域轨道交通发展目标
根据安庆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要求,在初步明确安庆市在皖江城市带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研究市域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交通运输流量对轨道交通的需求,确定市域轨道交通、地方铁路发展的近、远期目标。
3 、合理确定研究层次
结合安徽全省、皖江城市带相关轨道交通研究成果,根据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安庆市综合交通规划,科学合理的确定轨道交通发展规划研究的层次。
4 、市域轨道交通的定性研究
结合已完成的安庆市综合交通规划成果深化分析安庆市市域对外轨道交通的主要出入口的可行性,根据这些出入口与城市中心区的关系确定出入口等级,进而研究对外轨道交通线网的宏观形态。
5 、市区轨道交通线网布局规划
根据城市扩展趋势,以安庆市市区为重点,根据规划年城市各类交通方式出行分担率要求提出安庆轨道交通发展规模,并结合现有综合交通体系,从交通换乘角度出发详细规划轨道交通的主要站点,进而确定规划年轨道交通控制走廊,并与市域轨道交通线网布局有机衔接形成一个市内布局合理、有机分担交通压力,对外四通八达、高速便捷的轨道交通网络。
6 、建设时序
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轨道交通发展目标,明确建设时序,为政府决策和具体项目实施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撑。
7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国家环保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要求。
8 、规划实施的相关建议。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资格甲级资质证书(含城市轨道交通)和具备国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含城市轨道交通),同时具备三年以上轨道交通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从事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的经历。
(二)项目具体负责人资质要求
(1)近三年内具有多个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主编经验,且至少有1个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获得批复(附批准文件复印件);
(2)近三年内从事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建设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经验的业绩(附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过多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研究设计,并至少担任过一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4)近三年内没有因市场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三)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供拟担任的规划编制项目负责人有关资格证书、高级技术职称证等原件以供核验。
三、投标与评标时间安排
同意投标的设计单位,必须于 2013年11月20日前 ,提交有关资格文件。招标人将在 2013年11月30日前 确定投标人。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于 12月30日前 由安庆市发改委配合完成规划设计前期的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勘工作。于2014年1月25日前,完成规划投标方案的编制工作,我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选取最优方案。中标单位于 2014年3月30日 开始轨道交通及地方铁路网规划的深化设计。于 2014年9月30日前 提交深化设计方案初稿。于 2014年10月30日前 完成设计方案评审。
四、投标方案的递交
(一)招标人将对报名的投标人相关条件进行预审,待投标人正式确定后,招标人将书面通知投标人,逾期未接到通知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条件。
(二)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20日17时30分 ,提交地点为:安庆市龙山路210号(菱湖南路与龙山路交叉口)。
(三)过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五、附则
(一)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四)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中有规定外,投标书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投标币种: 投标中涉及货币,以元为单位,合同实施时以人民币支付。
(六)踏勘现场:
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或与招标人联系自行勘察,以获取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本项目的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考察的责任和风险。
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版权及法律问题
1 、所有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设计方案署名权归参与设计的设计机构所有,但所有设计文件评审后不退回。
2 、招标人有权无条件使用本次招标中所有投标人的方案成果。
3 、投标方应保证所有设计方案皆为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权行为,取消侵权方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的资格,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侵权人自行负担。
4 、招标方所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等均受版权保护,任何人不得复制、改变、分发、发布,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5 、 设计活动结束前,任何人和单位在未得到招标人许可,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展示、公布投标的设计方案,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周先生
地址: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4楼C区4003号
电话:0556-5510171
招标代理单位: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0号(菱湖南路与龙山路交叉口)
联系人: 吴 先生,电话:0556-5191676 大爱安庆 , 魅力之城: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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