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通过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
10月31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在全面了解和检查安庆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应用状况后,召开评估反馈会。评估组认定,安庆市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达到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合格标准,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认定。 两天来,评估团分成四组分别深入安庆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四个语言文字工作重点领域的13个单位和湖心北路等城区主干道,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看用字环境等方式,对安庆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评估、指导、认定。 评估组认为,安庆市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其安徽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基本能够适应现代化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在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四个重点领域中,做到了以党政机关为“龙头”,抓好带动工作;以学校为基础,抓好起步性工作;以新闻媒体为榜样,发挥示范作用;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扩大影响面,营造了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和谐语言文字环境。 记者了解到,2004年,市政府批准成立安庆市语言文字委员会,近年来,安庆市共有四所学校被评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12所学校被评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桐城市、潜山县的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即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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