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一男子因二卖安置房骗取他人钱财入狱
核心提示:安庆一男子因二卖安置房骗取他人钱财入狱2017年9月18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叶某曾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该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与前罪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八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8月28日,被告人叶某因做生意欠王某货款,遂以23万元的价格,将其父亲名下位于安庆市迎江区某小区的拆迁安置房出售给王某抵偿欠款。2015年12月12日,叶某隐瞒该房屋已经出售给王某的事实,又将该套房屋以18.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害人汪某某。同年12月16日,汪某某将购房款18万元支付给叶某,叶某将该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隐瞒事实,骗取他人财物1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叶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依法应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叶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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